改革后,施工勞務資質會有什么變化?
改革后,施工勞務資質會有什么變化?
一、基本框架沒變化
“新版規范”評價標準依舊是資信情況(注冊資本等)、專業技術人員(企業關鍵人員)、工程業績和技術設備,序列上依舊是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核心是在類別和級別上狠下功夫做了減法,從而做了其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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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承包序列轉變
(一)名字轉變(不變)
(二)級別轉變(不變)
三、專業承包序列轉變
(一)名字、類型和范疇轉變
主要轉變有:合并了多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型,部分類型名字產生變化;取消了19個專業承包資質。
(二)級別與重點轉變
調節了9類專業承包資質的級別劃分。
如上表所示,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型的級別劃分產生變化,除“道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和“商品混凝土專業承包”轉變比較獨特外,“橋梁施工專業承包”和“隧道施工專業承包”增強了“三級”資質;“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和“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五個類型均取消了“三級”資質。可見,專業承包資質的級別劃分整體變化趨勢是降低等級。
四、勞務序列轉變
工程分包資質調節為施工勞務資質,明確施工勞務資質不再劃分類型與等級,取消了承包范疇的限定,明確“可擔負各種施工勞務作業”。
五、評價維度轉變
按《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規范的四大評價維度分別是資信情況(注冊資本等)、專業技術人員(企業關鍵人員)、工程業績和技術設備。總結說來,新版規范在這四個方面的轉變如下:
(一)企業資信層面,對注冊資本、清算收益不再求,對凈資產的規定全面提高。
工商登記改革還在熱火朝天,注冊資本撤銷、注冊制改認繳制是新趨勢,新資質規范開拓創新,不再提出注冊資本規定;現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明確指出了“注冊資本”的評價維度,估計新版會修改。
十八屆三中全委會明確指出“市場在資源分配中起決定性作用”,就把這些交給市場去判斷,加大力度做好社會信用體系,供市場查看應用就好啦。
(二)企業關鍵人員層面
1、建造師是亮點
建造師資質接力項目經理資質,數量上,一級資質對一級建造師的要求大部分專業保持一致(對應原項目經理),某些有降低,二級資質對一級建造師數量規定明顯增加;針對先前撤銷建造師的傳聞自我破滅。
2、對企業關鍵技術人員的規定更強調專業配對,撤銷非專業方位規定
⑴降低了對專業職稱人員的規定,取消了對企業主管、財務主管、總經濟師具備職稱的要求,強調項目負責人具備從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歷經,且具備與工程類別有關專業職稱。
⑵強調了對中級職稱人員專業務必與資質專業有關,對中級職稱人員數量規定顯著降低。
⑶增強了對執證上崗人員(五大員等)的規定。
六、承包范疇轉變
1、明文規定施工總承包企業能夠從事相應工程的項目管理業務。
2、描述建設規模時,更多用的是建設規模,少用工程預算規模,更科學。
3、提到工程預算規模與承包范疇關聯時,撤銷與企業注冊資本有關倍率的說法。
4、明文規定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獨立分包時,應由獲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擔負,而未獲得此項專業承包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則不可承包該類專業工程。
